江门东鹏热风及窑炉余热利用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DPCG-JMDP-17
致所有(潜在)投标人:
广东东鹏控股有限公司江门东鹏热风及窑炉余热利用系统项目现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江门东鹏热风及窑炉余热利用系统项目
2、建设单位: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共和镇鹤山工业园C区
四、项目概况:
1、隧道窑新增一套余热系统;2、注浆车间新增四套热风及除湿系统;及配套设施的结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及相关手续。本项目具体招标范围、详细设计工程量等数据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5.供应商资格:
(1)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须为本年度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并须加盖公章。
(3)具备设计、生产、施工及组织投标工程能力的企业,不接受贸易商及联合体承包商投标。
(4)提供近两年承担的招标工程同类承包业绩,且工程已正常投入运行(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6.项目工期:
1、工期要求:安装条件具备后100个日历日(含法定节假日)。中标人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每天扣除违约金5000元。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大写:卅万元),可以通过银行保函、银行转账、出具《冻结投标保证金申请书》等方式缴纳;如投标人与建设单位有业务往来,且未缴纳资金数额超过投标保证金三倍的,投标人可以以其作为抵押,通过出具《冻结投标保证金申请书》等形式免于缴纳。
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确定中标者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者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假设没有违反合同条款)一次性无息退还。
8. 文件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回单(加盖公章);
请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招标联系人收到以上文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委托书上指定人员的电子邮箱。
招标联系人:钟先生电话:/0757-82669565
九、购买招标文件: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仅提供收据),售后不予退还;符合资格的承运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须将投标费用汇至以下帐户:
银行名称:广东省佛山市工行石湾支行
账户名称:广东东鹏控股有限公司
帐号:20097807
转帐时注意:热风及窑炉余热项目招标文件费,如非以投标单位名义转帐的,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手机号码。
10、招标文件接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版
1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17:00前
广东东鹏控股有限公司
日期:2017 年 11 月 13 日